企業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?
時間:2016-03-24 19:54 來源:未知 點擊: 次
答:根據《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、 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、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06〕10號)規定,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,免征個人所得稅;個人按照國家或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,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。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準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,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、薪金收入,計征個人所得稅。因此,企業為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、補充養老保險或其他商業保險,都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、薪金所得收入,計征個人所得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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