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于生產經營并在按揭中的房產,沒有拿到房產
時間:2016-03-24 19:54 來源:未知 點擊: 次
答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》(國稅發〔2003〕89號)規定,購置新建商品房,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。自有房屋用于經營,房產稅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%~30%后的余值計征,稅率為1.2%。所以,無論是否拿到房產證,房屋只要交付使用了,就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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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立信稅務師事務所
Xuzhou Lixin Tax Accountant Ag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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